隨著世界盡最大努力與冠狀病毒大流行作斗爭,許多研究人員正忙著研制抗病毒(抗微生物)靈丹妙藥。開發殺死冠狀病毒的表面的概念在醫學和商業上都具有吸引力。然而,這個故事不僅僅是用抗菌涂料的涂層包裹表面并期望它成為粉碎侵略性病毒的解決方案。
抗微生物劑被美國聯邦政府視為殺蟲劑,因此受環境保護局監管。它們受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滅鼠劑法案 (FIFRA) 的專門管轄。EPA 認可兩類非常重要的抗微生物物質。一種處理被證明可以殺死微生物并因此對公眾健康產生可量化影響的藥劑。注冊需要經過 EPA 的高水平測試才能獲得批準。這種測試可能會花費數十萬美元,并且可能需要數年時間。
對于第二類,EPA 承認抗微生物劑可用于保護處理過的物品,但不一定能改善公眾健康。對于旨在僅保護處理過的物品或物質本身的農藥的非公共衛生用途,EPA 授予“處理過的物品豁免”。消費者可以通過缺少用于保護物品本身的已登記農藥的 EPA 農藥登記號(可在產品標簽上找到)來區分此類產品。
EPA 進一步討論了如何對保護物品的產品提出索賠:“對處理過的物品或物質的索賠僅限于這樣的陳述,“本產品包含內置的防腐劑(例如,殺菌劑或殺蟲劑),或作為涂層應用,僅用于保護產品。可接受的標簽聲明的示例是:內置抗菌特性可抑制可能影響本產品的微生物的生長。抗菌特性不能保護用戶或其他人免受細菌、病毒、病菌或其他疾病有機體的侵害。每次使用前后始終徹底清潔和清洗本產品。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處理過的物品豁免僅適用于產品保護,不適用于公共衛生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描述產品時法律要求這些聲明,仍然允許使用術語“抗微生物”,這一點非常重要。在使用術語“抗微生物”時,這項技術的消費者,即使它只適用于物品而不是公眾的健康,也可以解釋這些聲明之外的屬性。抗菌粉末涂料已經存在至少十年了。此外,正在積極追求創新和改進。在撰寫本文時,所有市售抗微生物粉末涂料均已注冊為能夠保護涂層物品,但不一定對公眾的健康有益。原因很簡單,抗微生物功能可能需要長達 24 小時才能充分殺死足夠多的微生物,以符合 EPA 規定的要求。 以上就是今天木蘭清小編為您介紹的內容。